劳资科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经费预算。配合财务进行年度预算编制,负责学校人员经费部分预算编制工作。
二、负责工资报批。
1.省管干部工资报批。基本工资变动审批、新提拔干部工资变动审批等。
2.教职工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增核、离退休人员工资等项目变动报批。
三、负责在职人员薪酬待遇管理。
1.负责教职工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增核的调整发放工作。
2.负责教职工房贴、公积金、交通费等改革性补贴的调整发放工作。
3.协助领导制定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审核备案二级学院(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4.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预发基数测算,预发调整发放工作。
5.负责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四、负责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管理。
1.负责学校教职工事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管理。
2.协同财务管理教职工苏州市社保。
3.负责教职工工伤理赔、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等工作。
五、负责离退休人员相关福利待遇计发。
1.负责离休人员工资、年度生活补贴、特需费、健康疗养费等待遇管理。
2.负责退休人员养老金、职业年金待遇核定,协助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待遇支付。
3.负责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核定、计发。
4.负责退休人员房贴、交通费管理。
5.负责退休返聘人员待遇管理。
六、负责其他人员的相关薪酬待遇管理。
1.负责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管理工作。
2.负责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薪酬待遇管理。
3.负责死亡人员抚恤金、丧葬费、遗属补助等待遇管理。
七、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
八、负责教职工工资年报统计,负责劳动工资季报、年报。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