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03-01 14:40  

 

各系部:

    201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面向社会各行业,主要资助省级及以上重点或新兴专业学科,省“十二五”规划重点产业的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重点资助各地、各行业和继续的课题研究、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将优秀的人才派往国外一流的大学或科研机构,师从一流的导师,进修一流的学科专业。根据苏教外(2013)8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期限和留学国别
    访问学者,在外时间为3至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申请者需填报2个国别,避免同时申请美国、英国、加拿大。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博士学位者工作满两年),为办单位业务骨干,年龄30至45周岁。
     4、较好的外语基础
     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其中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口试总分2分(含)以上;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地国使用的语种一致);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一年(含)以上。
    申报时暂不具备上述外语条件的可先由单位推荐上报,提供相当于英语4级水平的证书、成绩或证明材料(小语种只需单位证明)。录取为预备人选后,2013年10至12月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外语强化培训,并通过PETS5考试合格后方可派出。申报时已有合格PETS5成绩的人员若被录取,即可申请当年派出。
   5、本年度申请《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

    三、在外费用标准及奖学金额度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的颁发将根据申请人课题准备情况、与项目资助重点的关联度、已对外联系进修研究情况、所在单位的条件、申请的专业和国别、专家评审结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额度具体为:12个月分14万元/12万元两个类别;9个月分10.5万元/9万元两个类别;6个月分7万元/6万元两个类别;3个月按3.5万元记额。

    四、选拔和派出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将于2013年6月下旬结束,录取名单已省教育厅通知形式下发和在“江苏教育”门户网上公布。录取人员于2013年9月起陆续派出,2015年8月31日前派出完毕。录取人员不得自行更改国别。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201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并于3月7日前将电子文件提交至人事处陈洁老师处。

附件【附件4.2013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版权所有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