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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2012-11-13 13:23  
外聘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院办学规模的扩大,外聘教师将逐年增多。为了加强对外聘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外聘教师管理监督机制,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
随着学院办学规模的扩大,师资队伍数量和质量渐显不足,尤其部分新设专业的教师短缺,学院拟充分利用社会和外校的优良教育资源,聘请部分高学历、高职称的校外教师及行业能工巧匠,以完善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并有效地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条件:
1、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造诣以及相关教学经历。
3、原则上具有副教授(高级工艺美术师)及以上职务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对于学院紧缺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5、对于经验丰富的行业能工巧匠等实践课教师,学历和职称可不作要求。
三、程序:
1、拟聘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教学任务、教师编制、师资队伍结构和岗位设置情况制定外聘计划,提出拟聘人选,并填写《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报教务处。
2、由教务处会同督导室和拟聘教学单位对拟聘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提出评议意见,报主管院长审批。
3、 拟聘教学单位整理确定的外聘教师资料,将《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复印件以及外聘教师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报人事处备案。
4、 由人事处与外聘教师签定《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协议书》并颁发聘书。
四、酬金标准及支付
1、 在学院未制定新的外聘教师讲课酬金标准前,按《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条例(修正案)》规定的外聘教师酬金标准执行。
2、 对于为学院专业发展、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申报开发等做出重大贡献的外聘专家、特聘教授,其发薪标准将根据所聘专家而定。
3、 以上酬金由外聘教师完成聘任任务后,由教务处根据标准统一审核,报分管院长审批发放。
五、常规管理:
1、聘请校外教师数量控制在本单位专任教师定编数的25%以内。
2、各聘用教学单位具体负责外聘教师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过程的管理,其教学常规考评的要求等同本院教师。
3、外聘教师在授课结束后认真填写《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授课质量评价表》,由拟聘教学单位报教务处备案。
4、各聘用教学单位应做好建立外聘教师业务档案工作。
5、各教学单位应该做好外聘教师、特聘教授的年度资金预算和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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