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管理人员岗位,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专职辅导员岗位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12个月)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36个月)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的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3月8日9∶00-3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3月8日9∶00-3月19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8日-3月2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8日9∶00-3月20日18∶00;
5.缴费确认:3月8日9∶00-3月21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考生简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主要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所任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
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进行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考核方案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另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与岗位相关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td.sgmart.edu.cn)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高中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明等)。其中党员证明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职称证明须提供职称证书。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如果出现资格复审不通过等情况,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下一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最终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按照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发布的考试方案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6501185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