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教师〔2011〕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5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4〕41号)精神,现就遴选、推荐2015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研修时间
2015年江苏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项目名额为4人,境外研修时间一般为12个月。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已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外语应达到以下要求:PETS5笔试总分50分、口试总分2分以上、成绩有效期两年,或外语本科及以上毕业,或近10年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及工作一年及以上,或在教育部认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英语培训获得高继班结业证书;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教学、科研成果突出;
5、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计划切实可行。
境外研修单位由申请人自行联系,必须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研修的学科应排名世界前列。世界大学排行榜请参见附件。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教师填写《江苏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境外研修推荐表》(见附件)。自2015年起,高职高专院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增加小组研修方式,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教育厅确定为研修人选后,将学科相同或相近人员组建为研修小组,由境外单位统一安排研修内容和导师团队。教师在填写推荐表时请注意,有意向的可提出申请。
请将推荐表于1月12日前提交至人事处。人事处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学院需求和个人情况进行遴选、确定人选名单,报学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人事处
20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