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人字〔2013〕14号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以适应学院建设发展的需要,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学院教师发展项目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实施教师发展项目必须贯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进修内容与岗位需要一致、技能培训与学历提高并重的原则。
2、实施教师发展项目以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为主,以培养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不断促进专业梯队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师资队伍专业结构的优化。同时,学院重视管理干部队伍的培养建设,不断提高管理队伍的管理水平。
3、实施教师发展项目必须保证学院和系部工作正常运行。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师资队伍现状和教学、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分期分批,合理制定教师发展项目计划。
二、基本要求
1、学院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学历的青年教师,须在见习期结束后五年内取得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本科以下学历的教职工应采取多种方式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以适应各自岗位专业技术的基本需要。
3、专任教师需积极参加专业实践,专业实践项目包括企业顶岗实践、社会实践和指导社团等活动。参加专业实践是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之一。
4、新补充入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上岗前必须参加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应该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以及系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个人职业发展计划,积极参加各类发展项目。每年参加教师发展项目的累计时间,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其中院级项目必须达到36学时以上(脱产进修者除外)。
三、教师发展项目的类别
学院教师发展项目由省厅及以上项目、学院项目和系部项目组成。主要类别如下:
1、学历进修
包括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育等。
(1)凡申请在职学历进修的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具有本科学历的教职工,在学院工作满1年见习期考核合格,可申请在职攻读硕士位;具有硕士学位的教职工,在学院工作满2年以上,可申请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3)专任教师申请学历进修,其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须满足学院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需要;行政管理人员申请学历进修,进修专业应与本人所聘岗位一致或相近。
2、访问学者
学院选派骨干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或科研院所研训,跟踪和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拓展专业知识领域,开展或参与相应的科研工作,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学院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可申请访问学者项目。访问学者进修时间一般为1-2个学期。
3、访问工程师
学院选派骨干教师深入大中型企业或科研院所实践锻炼,跟踪了解生产一线最新技术,参与技术攻关合作研发,以促进产学研结合和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学院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可申请访问工程师项目。访问工程师进修时间一般为1-2个学期。
4、境外研修
学院选派骨干教师或团队赴国外高校深造,通过境外研修,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教科研创新能力。其中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时间一般为6-12个月;团队研修和校长跟岗研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
5、其他短期进修
(1)专业负责人研训
学院选派专业带头人或后备人选到省内外重点本科院校研训,跟踪本专业的最新进展,掌握专业和课程建设的理论与方法,提高学术研究、专业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能力。进修时间一般为2-4周。
(2)骨干教师提高培训
学院选派专业课和公共基础课教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到省内重点、特色本科院校和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培训,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提升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素养。进修时间一般为2-4周。
(3)国际短期培训
因专业建设需要,选派优秀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校或艺术教育机构进行的短期培训或考察,学习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教育技术、课程开发及培训项目研发和管理等。国外专题进修时间一般为2-4周。
5、企业顶岗培训
学院选派近五年进校未在企业连续实践半年以上的专业教师到省内外大中型企业顶岗实践,以增进其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进一步提高实践操作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结合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实现“双师型”发展目标。企业实践进修时间一般为8周,全脱产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灵活安排。
6、其它
主要包括岗前培训、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培训、工人考工定级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各类研讨会、专家讲座等。
四、教师发展项目的日常管理
1、学院教师发展项目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由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系统“教职工培养培训”(暂定)模块具体运行操作。
2、院级教师发展项目和系部教师发展项目计划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部按学期制定,于当年的6月15日、12月15日前报人事处。人事处统筹协调院级项目和系部项目并提交学院审批,审批通过的项目将于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在学院教师发展中心公布。
3、拟申请各类教师发展项目的教职工登陆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教职工培养培训”模块,填写教师发展项目申请表(参加各类研讨会、专家讲座除外),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留部门,一份留人事处备案。
4、学院教师发展项目考勤,实行“谁组织谁考勤”的原则。院级教师发展项目由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考勤;系部项目由各系部负责考勤;省厅级教育项目、学院教职工的学历进修由人事处负责考勤。考勤信息导入“教师发展项目”模块,每学期末由人事处负责统一汇总并反馈给各部门。
5、教职工各类进修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学习材料交人事处,归入本人档案,作为职务晋升、奖惩和评优的依据。
6、脱产进修时间达到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人事处将与其签订相关协议。
五、教师发展项目的考核管理
1、学院将按照各类教师发展项目培训任务书(计划书)的要求对教师发展项目进行考核;与学院签有协议的按照有关协议条款进行考核。
2、教师发展项目时间在半天以内(含半天)以小时计算,1学时∕小时;超过半天以天计算,6学时∕天;超过一周以周计算,18学时∕周;超过一个月以月计算,36学时/月。年度教师发展项目不满72学时的教职工,年终考核将扣除5分;年度教师发展项目不满36学时的教职工,年终考核将扣除10分。
3、教师发展项目考核纳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体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内,若参加教师发展项目时间累计三年每年不满72学时(超过36学时)或累计两年每年不满36学时的,其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时间延后一年,下一个聘期降一级聘任,以此类推。
六、教师发展项目的经费管理
1、学院设立教师发展项目专项经费,以资助教职工职业素质的发展与提升。学院重点资助省级和院级教师发展项目, 系部项目所需经费由系部承担(或者由系部和本人按一定比例分担)。
2、教师发展项目培训费
(1)省级项目的培训费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院级项目的培训费由学院全额承担。
(2)教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学费均由本人自理,学院对在职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教职工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对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的教职工给予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
(3)教职工岗前培训考试、职称外语培训考试、职称计算机培训考试和工人考工定级培训等所需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3、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
(1)教职工完成省级和院级项目经考核合格后,可报销其项目经费总额5%的交通费(最高不超过2000元);可按所学习的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报销住宿费(最高不超过2000元/年),其中省级项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有文件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教师发展项目实施地点在本市的,其住宿费、交通费不予报销。
(2)时间在一周以内的院级项目,其交通费和食宿费实行包干制,项目结束后按照200元/天的标准发放交通食宿补贴。
(3)教职工在职提升学历的报名费、教材费、论文答辩费以及往返所读学校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均自理。
七、其他相关待遇
1、教职工参加省级项目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与学院签有协议的按照有关协议条款进行执行。
2、教职工参加院级项目且时间超过一学期的,其进修期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岗位津贴照常发放,生活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停止发放。
3、教职工参加省级和院级项目期间,可按规定程序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及年终考核。
八、服务及违约责任
1、获学院资助参加各级各类发展项目的教职工,项目结束后须为学院服务一定年限。
2、教职工参加学院资助的省级项目且时间超过一年的,须与学院签订有关协议,约定相关服务年限和违约责任;进修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其服务期限为自进修结束后5年。
3、教职工参加学院组织的出国培训考察,其服务期限为自回国后3年。
4、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提出调离、辞职的,将按每年5000元的标准向学院缴纳违约金,并按比例赔偿进修期间学院承担的培训费、工资及相关福利。
5、获学院3万元学历提升奖励的教职工须为学院至少服务5年;获学院1.5万元学历提升奖励的教职工须为学院至少服务3年。
九、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学院以前规定中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2013年3月27日
附件1: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项目申报流程示意图
附件2: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项目申请表
附件1: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项目管理流程
人事处审核通过人员登录系统,完成详细个人信息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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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培训登陆教师发展中心,查看培训信息,按时间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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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培训考核的参培人员,将相关费用票据报人事处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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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结束,上传学业报告书或培训总结,提交培训单位考核材料和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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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发展项目申请表
部门: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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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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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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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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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学位) 及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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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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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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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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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在□中打√) |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专业负责人研训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骨干教师提高培训 □访问学者 □企业顶岗培训 □访问工程师 □国际短期培训 □境外研修 □其他 |
拟进修专业 及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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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进修期限 |
年 月至 年 月 |
拟进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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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脱产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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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计划及 有关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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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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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 推荐 意见 |
单位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人事 部门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 审批 意见 |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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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人事处,一份留申请人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