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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计划
2012-11-13 13:23  
根据《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及《关于实施全省高等学校“青蓝工程”第二期计划的通知》(苏教师[2002]41号),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现对专业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的培养提出实施计划。

一、 专业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地位和作用

1、 专业带头人是学术造诣高,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丰富的专业实践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引领专业建设的教师。专业带头人应引领本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本专业人才需求的调研、专业开发建设与专业设置;专业方向的调整和改进;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负责专业教学改革的试点;指导课程的开发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以及学生职业能力训练体系的建立。

2、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是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学术上能起示范和带头作用的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应负责课程的开发设计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试验;解决教学科研中较为复杂疑难的问题,在教学科研中能起示范作用。

3、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是在教学科研中起骨干作用的教师,青年骨干教师应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全面的专业实际能力,教学质量高,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协助专业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完成部分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任务。

二、 建设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的专业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其中:

1、 专业带头人应达到以下标准:

①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占1/2左右。

②均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50周岁以上不做要求)

③主要参与研究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或主持2项省(部)级科研课题或3项厅级科研课题(完成或正在进行)。

④出版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1部或主持编写高水平的教材1部(完成或正在进行)。

⑤带领本专业成员积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年终考核良好以上。

⑥专业建设成效显著。

2、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应达到以下标准:

①均获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占2/3。

③主要参与研究1项国家级科研课题或主持研究1项省(部)级科研课题或2项厅级科研课题(完成或正在进行)。

④主要参与编写高水平的教材1部(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5万)(完成或正在进行)。

⑤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年终考核良好以上。

3、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应达到以下标准:

①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占1/2左右。

②均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③主要参与研究1项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厅级科研课题(完成或正在进行)或主持院级科研课题1项。

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年终考核良好以上。

三、 选拔范围

1、 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主要从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系、部主任和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专业教研室主任中遴选。

2、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主要从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贡献突出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中遴选。

3、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主要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作成绩突出的助教中遴选。

四、 选拔条件

1、专业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①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献身科学的精神和强烈的开拓创新意识。

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③独立讲授过三门以上(含三门)本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教学成绩突出。

④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⑤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⑥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

⑦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

2、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①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情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业心强,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

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工作成绩突出的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③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独立而系统地讲授过两门以上(含两门)主干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④具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

⑤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

五、 选拔程序

1、系(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专业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

2、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系(部)撰写推荐意见。

3、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评审,基本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如无异议,各系(部)与培养人选协商制订培养方案,填写《目标责任书》。

5、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培养人选的《目标责任书》进行审核确认。

六、 培养周期

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周期均为四年。

七、 管理办法

1、 专业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由系(部)负责。

2、 各系(部)应协助培养人选制定培养方案,并给与指导、督促和检查。培养人选应该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计划进行教科研活动。

3、 学校对培养人选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即 根据“目标责任书”中所列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给予专业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资助计划;给予青年骨干教师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资助计划。

4、 学院将对照《目标责任书》,对培养人选每两年进行一次过程考核,淘汰过程考核不合格者。

5、 四年培养期满后,学院将对培养人选进行最终考核,培养人选须对照《目标责任书》写出书面总结,并向学术委员会进行汇报。学术委员会对培养人选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6、 学院将给予专业带头人减免1/3的工作量,学术带头人减免1/4的工作量。

7、 学院和系、部优先安排专业及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进修、赴国内外考察,推荐参加学术机构工作,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提高其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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