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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师德规范考评细则》的说明
2012-11-13 13:22  
我院自2002年3月由一届三次职代会通过《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建设”工程实施意见》以来,全院都在遵照文件的精神规范教师的师德行为,特别是2002年底的考核工作,对我院教师师德规范的考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业务考核与师德考核反差的现象,为了进一步完善师德考评细则,经学院考核委员会研究,在原来《教师师德规范考评细则》的基础上进行修正,提交一届四次职代会讨论通过,以作为今后全院教师的行为准则。
一、修订《教师师德规范考评细则》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突出师德要求的原则;
2、对原《教师师德规范考评细则》和《教师师德规范考核扣分细则》二表合一, 简化操作步骤的原则;
3、增强可操作性的原则;
二.根据以上原则,修订《教师师德规范考评细则》有以下设想:
1、鉴于“师德”是衡量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高校教师理应为人师表,不存在哪些可以做得好些,哪些允许做得差些之说。教育工作者无论从政治上、业务上、职业道德上都应该率先垂范,所以对每一项要求不再设不同的分值。
2、修订后的《教师师德规范考评细则》满分为100分,正常的打“√”。如有违反情况时,除第1、2、3条外,其余各条按每条每次扣5分计算(例如:填入扣分分值-5),最后从100分中减去扣分即为结果。
3、考核分自评、服务对象评分、系评三部分。其中自评部分作为参考20%,服务对象评分占30%,系评占50%,最后由系考核小组计算综合评分。
三、对原《教师师德规范考评细则》修改的部分:
1、去掉的条款有三条:
(1) 附件二表一/4 “不乱印滥发各类额外的资料”,本院无这类现象。
(2) 附件二表一/11 “考核表在此按10%换算”,现己去掉。
(3) 附件二表一/12 “善于总结,每学期有教学工作总结”,这一条在《教师教学科研业务岗位聘任考核细则表》中己有,这里不需要再重复。
2、修改后的《教师师德规范考评细则》中其它条款传承了原《教师师德规范考评细则》的内容,只是在提法上作了些修改,主要有:
(1)附件二表一/6 对“差生转化有计划”的提法改为:现表第19条“对后进学生耐心帮助,没有讽刺、挖苦、歧视学生的言行,不体罚、打骂、污辱学生。”
(2)附件二表一/7 “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各学科教学中”、8 “关心爱护学生,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9 “不损害学生人格”等三条,合并为现表第18条“关心爱护学生有责任心;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错误言行,能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把德育教育贯穿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
(3)附件二表一/16 “严以律己,团结协作”、18 “正确处理教师之间关系,不闹纠纷”等两条,合并为现表12条“讲团结,有协作精神,无在学生或教师中故意贬低他人的言行”。
(4)对其它条款的提法是否恰当,请代表审议。
3、教师的师德要求按现表考核,考核成绩纳入本院教职工岗位履职考核指标权重的10%(即占10分)。既做教师又任兼职辅导员的,师德考核成绩纳入本院教职工岗位履职考核指标权重占5%,兼职辅导员考核成绩占教职工岗位履职考核指标权重的另外5%,(即师德考核占5分,兼职辅导员考核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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