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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
2012-11-13 13:20  
各市人事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附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意见,请告省职称办。
附件【1218.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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