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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方案
2016-11-07 10:24 组织人事处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和《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97号)有关内容,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就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试原则

考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客观公正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水平、实践动手能力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选拔高质量的人才。

、考试内容和方式

1、本次考试内容和应聘岗位相关,但不划定考试范围。

2、考试科目为①笔试(专业测试,下同);②面试。

3、笔试根据不同岗位设不同试卷。专任教师岗和其他专技岗笔试题型包括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和设计题(手绘或电脑绘制),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艺术修养、审美能力和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

4、面试采用标准化面试方法,包括应聘人员陈述和考官提问环节,其中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增加试讲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及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合作的意识与技巧以及举止仪表等。专任教师岗位的试讲为10分钟无学生模拟课堂教学。试讲题目由应聘人员自拟(须与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相关),试讲开始前须向考核专家组提交试讲教案(一式七份)。

5、笔试和面试每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参加面试。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线为60分。

7、应聘人员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三、考试程序

1、笔试

(1)考试日期:2016年11月11日(周五)

(2)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3)报到时间:2016年11月10日(周四)13:00-16:30

(4)报到地点:学院演艺中心(A05-1楼)。

(5)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应聘专任教师岗人员考试时间为6小时(8:30—14:30),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应聘其他岗位人员考试时间为3小时(8:30—11:30)。晚于开考时间30分钟以上到达考场的,不得参加考试。

(6)评分方法:根据不同岗位设专家评审组,每组评委5人,每位评委独立阅卷打分,5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网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2、面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室,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

(3)评分方法:面试项目专家评审组设主考官1人,评委4人,监督员1人,记分员1人。评委根据应聘人员回答问题的情况,按照面试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5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应聘人员最终得分须由记分员填写在《应聘人员面试核分表》上,主考官、评委和监督员分别签字确认,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四、考务安排

1、本次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协调,相关处室和系部协助。笔试考场由各系负责布置,面试考场由人事处负责布置。

2、根据不同岗位专业测试要求,应聘人员需自备相关考试用具,应聘专任教师岗人员需自带笔记本电脑、手绘用颜料、彩笔、马克笔、自动铅笔、直尺、圆规和素描纸等。

五、考试纪律

1、考试须严格按考试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方案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动。

2、考官和评委须严格执行考试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考官和评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不能担任考官或评委。

4、应聘人员、考官、评委及工作人员须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中须全程关闭通讯工具。

六、学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并监督考试工作。

七、本方案中未涉及事项由人事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附件:2016年下半年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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